资讯:

政策法规

 

当前位置: 资讯 » 政策法规 » 民企进入垄断性领域将有实质进展

民企进入垄断性领域将有实质进展

2011-04-19 17:32 来源: 世界工厂网 点击: 334
民企进入垄断性领域将有实质进展

  在《国***、市政公用事业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等。二是提出了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,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。今年“两会”时有政协委员提出,如果不算少缴纳的利息、地租、资源租金和财政补贴,2001年至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负。所以这种做法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,就是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竞争的起跑点尽可能拉近。

  其次,提出了进入方式的问题。规划纲要建议民营企业以参与的方式进入垄断行业。应该说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,既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,也可以为民营企业进入新的领域减少阻力。

  更关键的是,规划纲要提出了确保政策落实的具体思路。事实上,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,国务院在2005年曾出台《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被称为“非公经济36条”。然而在执行中,民营企业进入垄断性领域却频频遭遇“玻璃门”和“弹簧门”。于是在2010年5月,又发布了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被称为“新36条”。

  规划纲要中的思路主要体现在两方面。一个是打造服务型政府,为民营企业在进入垄断性领域中遭遇的具体问题提供更好的服务。如在规划纲要中提出要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”,“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”。

  另一个是增强民企实力。只要民营企业规模、技术达到了一定水平,各方面就会加大重视力度,阻力自然减小。反之,如果企业自身实力不够,即使希望民营经济参与进来,也很难达成愿望。至于如何增强民营企业的实力,主要是通过财税和金融方面的倾斜。另外,规划纲要还强调要对民间投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。

TAG:
民企
进入
垄断性
领域
有实质
 

相关资讯

 

同类资讯

热门资讯

点击排行

热门专题

©2008-2022 东莞市驿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免责声明:本站所展示的信息及服务皆由企业或个人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一律由发布者负责。
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523号 粤ICP备1604793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