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磷铵生产准入条件征求意见

2011-04-19 17:32 来源: 中国化工报 点击: 1086
磷铵生产准入条件征求意见

  在酝酿7个多月之后,工业和信息化部终于公布了《磷铵生产准入条件(征求意见稿)》,预计5月份正式出台。记者4月6日从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了解到,磷肥行业对这一关乎今后发展的准则空前关注,期望藉此解决产能过剩、硫资源依赖度高、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、部分企业能耗高污染重等行业多年来积存的问题,引导行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。

  征求意见稿指出,为有效遏制磷复肥行业盲目投资,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,规范磷复肥行业发展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从生产企业布局、规模与工艺、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、环境保护等方面明确了磷复肥行业准入条件。要求今后3年内,原则上不再新建或改扩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装置;按照区域规划需搬迁的企业再新建湿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装置时,必须有磷、硫资源保障,鼓励利用冶炼副产硫酸资源,鼓励磷酸梯级利用,项目建设同时必须配套建设氟回收装置和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,磷石膏要做到全部利用;现有硫铁矿制酸企业副产的矿渣必须全部回收利用,磷石膏利用率在3年内必须达到年产生量的15%。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企业必须关停。

  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秘书长修学峰表示,早在2005年,我国磷肥产量就已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位。2007年以后我国的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就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过剩现象,截至2010年底,我国有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生产企业共计96家,两种磷复肥的年产能近3000**耗高、污染重,磷石膏综合利用成为行业发展的头等大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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